400-688-2626

朱青:对加名行为是否属于征收范围之内应给予明确规定

来源:新浪房产温州站 2011-08-30 14:35:31

漫画图  婚姻法新解释正式实施以来已有半个月时间,引起的争议一直沸沸扬扬,甚至一度引发业内人士思考,婚姻法新解释会否改变男方买房女方出嫁妆的方式?从而演变成男女争抢婚房的情况?当然,其中最热门的话题焦点还是房产证加名以及房产证加名税,

漫画图漫画图

 婚姻法新解释正式实施以来已有半个月时间,引起的争议一直沸沸扬扬,甚至一度引发业内人士思考,婚姻法新解释会否改变男方买房女方出嫁妆的方式?从而演变成男女争抢婚房的情况?当然,其中最热门的话题焦点还是房产证加名以及房产证加名税,那么我市会否出现“加名潮”呢?征收加名税又是否合法呢?

  小编先是走访了市区部分房产中介机构,从三和房产顾问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市面上并没有出现男女争抢婚房的情况,三和房产顾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李东说,“实际上婚姻法新解释的出台,并不会对楼市有什么影响,于其争抢婚房不如在房产证上加名来的简便,不过这样做多少会影响到夫妻感情。”

  那么已婚女性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是否会牺牲夫妻感情而断然做出加名的举动?为此小编来到市房屋登记中心找到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从他口中了解到最近来咨询房产证加名事宜的市民有所增多,不过仅仅只是口头上的咨询,对是否真的需要加名还存在不少的犹豫。

  “还是比较注重夫妻感情的。”工作人员又告诉小编,“虽然有句古语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现在并没有到大难临头的时刻,如果仅仅是为了害怕将来离婚得不到任何补偿而加名的话,那她的防患于未然的意识未免也太超前了,毕竟夫妻是相处一辈子的,为了一个名字而让一辈子的感情出现裂缝那是不值得的。”

  在工作人员和小编交谈的时候,现场来了一对年轻的情侣在询问加名和加名税的事宜,小编也了解到这一对年轻的情侣正打算近期举办婚礼,婚房也已准备妥当,而此次提出加名的竟然是男方,这颇让小编有些意外,难道婚房是女方买的?

  答案显然不是的,婚房是男方的父母购买的,而他这么做的原因只是因为三个字,“我爱她”。

  “虽然她不会开口要求加名,但我要给她一个最温暖的家庭,即使没有婚姻法新解释的出台,我也打算这么做。”他在说这些话的同时,小编注意到他未婚妻的眼神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情意,没错,这股情意就是爱情。

  “祝你们永远幸福。”工作人员在听了他的话后笑着看着这一对沉浸在幸福中的恋人,并且当即给他们办理了加名手续,所收费用只有100元。

  据小编现场了解,我市对房产证加名的征税方式和办理手续照旧,婚后共有房产加名并不涉及税费,市民仅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等等,产生的费用只需100元。

  我市加名不用征税,那为什么在8月23日南京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名需征收契税的3%?难道征税加名税并不是全国统一,而是地方政府自行安排?

  就在小编疑惑时,8月24日南京方面又表示税务总局正在着手研究具体意见,待正式意见明确后,地税部门将按上级规定执行,接着8月28日南京方面却又表示暂不征收。

  这反复无常,一天一变的说法令小编的疑惑更甚,难道政府收税就这般儿戏?南京方面最先表示的征收3%契税的行为又是否合法?

  原来南京市地税局征收加名税的根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征收契税。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确实规定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均属于转移房屋权属行为,按规定需缴纳契税3%~5%。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朱青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房产证加配偶的名字该不该征税,其实焦点的问题就在于夫妻之间的房屋所有权受让是否为赠与行为,现在各个部门对于房产证加名是否属于契税条例所规定的赠与行为又有不同理解,所以各地执行起来就不太一致,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根据契税的条例,根据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加名现象,及时的制定出相关细则,对加名行为是否属于征收范围之内给予明确规定,这样各地就有了共同执行税法的依据。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一张图解读央行房贷新政


网络 2014-10-19 23:24:11

北京近半楼盘二手房价滞涨


京华时报 2010-03-05 14:19:22

绿城不缺资金缺时机 37.5亿兑现过江梦


新浪房产 2009-12-09 15:29:59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