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日报报道 我市目前有社会组织4000多家,今后,它们要按“红名单”和“黑名单”分类,优奖劣罚,社会信用不好列入“黑名单”的社会组织将会面临惩戒性措施。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厦门市社会组织信 ...
据厦门日报报道 我市目前有社会组织4000多家,今后,它们要按“红名单”和“黑名单”分类,优奖劣罚,社会信用不好列入“黑名单”的社会组织将会面临惩戒性措施。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厦门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前不久出台。
根据三方面信息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办法》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并予以记载建立。民政部门将根据这三方面信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
社会组织如果遵纪守法,受到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表彰、荣誉认定,或者评估中获得较高的评估等级,民政部门会把这些良好信息记载下来,并将这些组织视为社会信用良好的组织;但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章程及有关服务承诺等,这些负面影响会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不良信息记录在案,这些社会组织也将被视为社会信用不良的组织。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生的负面信息,也会被记录下来。
推行“红黑名单”
奖优罚劣对外发布
我市将建立和推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社会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纳入“红名单”,社会信用不良的社会组织纳入“黑名单”,奖优罚劣,并向社会发布。
“红名单”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以上的,将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优先获得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优先推荐获得各类表彰和奖励。
“黑名单”里的社会组织会面临惩戒性措施,民政部门将约谈社会组织负责人,并加大财务审计和行政检查的力度,限制或取消其参加公益招投标和承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接政府授权或委托事项、获取专项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等。
此外,我市还要建立失信社会组织联合惩戒制度,必要时民政部门可会同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对失信的社会组织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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