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29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1月至8月末,黑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依法打击整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金融秩序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果。 据了解,专项行动由黑龙江省 ...
记者从4月29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1月至8月末,黑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依法打击整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金融秩序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果。
据了解,专项行动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牵头,下设五个工作组,黑龙江省法院重点负责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公安厅重点负责严厉打击以侵害银行资金为目的的犯罪行为,黑龙江省银监局重点负责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工作,黑龙江省工商局重点负责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的相关工作,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重点负责宣传管控工作。黑龙江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证监局、省保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配合。
此次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逃废银行债务及侵害银行资金为目的的金融领域经济犯罪;侦破、审结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大要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法人单位及个人;加强源头治理,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管控,治理违规经营问题,促进黑龙江省金融业健康发展等。
发布会上,黑龙江省银监局副局长刘晓辉表示,目前,黑龙江省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从银行角度看,不仅净化了信用环境,维护了银行合法权益,增进了银行信心。而且也提高了银行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提升了内部控制能力,规范了经营行为。通过银行自查和监管检查,银行业认识到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自觉承担起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坚持审慎经营和稳健发展,维护良好的社会金融秩序和地方信用环境,促进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银监局将继续开展逃废债清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依托银行业协会,继续开展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清查工作。引导机构增强主动意识,充分把握机遇,提供问题线索,配合严厉打击废银行债务行为。此外,拟与黑龙江省高院联合召开清理金融积案和打击逃费银行债务行为专项工作推进会议,联合黑龙江省高院及人民银行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力度和规范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合作备忘录”、出台“失信被执行人银行惩戒管理办法”。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的其他相关部门在打击整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方面也取得了成效,黑龙江省法院系统重点清理1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积案。通过“诚信龙江”网向社会发布了不履行银行债务信息,将这些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同时,加大了对包括逃废银行债务在内的各类被拒执行为的惩戒力度。全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共立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案件225起,总涉案金额6.6亿余元;破案1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黑龙江省工商局强化了对金融服务类广告监管,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同时,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审查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设立时的前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