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我市出台了《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该方案提出,我市将用3—5年时间,突出 ...
9月29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我市出台了《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该方案提出,我市将用3—5年时间,突出食品药品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逐步建立覆盖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的信用体系,形成健康有序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和运行机制。
如何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我市从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认定、推进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建立社会信用监督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工作重点。
在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方面,我市将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基础数据库;制定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标准、信用记录评价方法,动态更新各类企业信用档案。
力争到2016年底,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并动态完善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现“一户一档”;2017年,在食品药品各环节全面开展信用等级评价认定工作。
制定实施《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实施细则(试行)》,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认定,每年对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评定,原则上信用等级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级。在此基础上,推进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信用等级划分,褒奖守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
对“守信”的企业,除规定的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和举报检查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备案等手续。
对“基本守信”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促使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尽快提升诚信等级;对“失信”的企业,除依法查处并予以警示外,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日常监管和抽验频次。
对“严重失信”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实施特别监管,增加日常监管和抽验频次,扩大检查范围,消除安全隐患。
我市还将建立企业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的违法生产经营者,记入监管档案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共享平台,依法对失信企业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和市场准入,并定期通过信息系统和公共媒体发布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约束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失信行为。同时,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查询、应用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信息;调动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建立行业信用记录,加强行业诚信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