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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出台养犬管理办法 养犬被罚入"信用档案"

来源:网络 2014-02-21 13:23:58

  “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个人或者单位进行媒体曝光,并根据情节轻重,计入个人和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平台’。”2月20日下午,宿迁市召开养犬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市区养犬的范围、种类、各部门职责等问题。     据 ...


  “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个人或者单位进行媒体曝光,并根据情节轻重,计入个人和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平台’。”2月20日下午,宿迁市召开养犬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市区养犬的范围、种类、各部门职责等问题。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宿迁市涉犬警情高达1127起,2013年1526起,一跃成为影响市民生活和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对此,宿迁市政府于2013年12月21日发布了《宿迁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该“办法”从今年的2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违反“办法”被行政机关处罚的,直接计入个人和单位“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情节轻微,不服从其他具有管理职能单位管理达三次以上的计入个人和单位“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一年内无违反本办法的,经被记录人申请可以消除该登记。根据宿迁市信用体系平台的要求,个人如果被计入这个体系,那么他在贷款、考公务员、提拔晋升等方面都将受到影响。单位如果被计入这个体系,那么将影响该单位在年终评比时的得分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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