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网信办、公安局、质监局等13家北京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京东、阿里巴巴、亚马逊等15家本市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就规范开展“双十一”网络集中 ...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网信办、公安局、质监局等13家北京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京东、阿里巴巴、亚马逊等15家本市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就规范开展“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平台经营者在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结合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从4个方面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平台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在集中促销期间严格履行主体身份核验、交易记录保存、交易行为检查监控以及促销信息事先公示等义务,不得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得利用成交量、用户评价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促销活动;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及时处置抽检不合格商品及其经营者,并向政府部门报告;要求平台经营者强化互联网广告管理,全面履行对促销广告的检查核验义务,禁止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广告,显著区分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贯彻执行《电子商务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规指引》各项要求,畅通纠纷和解通道,防控热点消费风险。
此外,北京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要求平台经营者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有关规定,在“双十一”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保证消费者在促销活动期间放心消费,共同推动首都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