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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保障房分配管理个人和机构失信将被惩戒河北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法制报 2018-01-16 00:05:4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的《关于建立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在保障性住房申请管理使用过程中,个人和机构如果出现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18种情形将被惩戒。   信用主体信用评价将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的《关于建立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在保障性住房申请管理使用过程中,个人和机构如果出现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18种情形将被惩戒。
    
  信用主体信用评价将采用积分制,基础分为100分,按照积分分为轻微失信、信用较差、信用极差3档。信用信息将永久保存并计入信用主体信用档案。河北各地在受理或实施住房保障相关业务时,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和失信行为惩戒措施予以处理。对于住房保障对象连续3年无失信行为且表现良好的,将实施守信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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