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社会保险证明,公告明确,社保证明的取得,可由购房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任意区社会保险分中心自助设备开具《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关于社会保险证明的认定 ...
关于个人社会保险证明,公告明确,社保证明的取得,可由购房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任意区社会保险分中心自助设备开具《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关于社会保险证明的认定标准,公告明确,《实施意见》中“天津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是指购房人从购房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3年内任何连续24个月在天津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购房人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缴费)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上述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存在补缴费且24个月中补缴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