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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再出招 司法拍卖房产纳入限购范围

来源: 2017-04-30 21:00:47

  中新北京网4月28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房地产调控继续出招,过去不限购的司法拍卖房产,也纳入限购范围,竞拍人无购房资格将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这是记者28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的。   司法拍卖 ...

  中新北京网4月28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房地产调控继续出招,过去不限购的司法拍卖房产,也纳入限购范围,竞拍人无购房资格将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这是记者28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的。  

  司法拍卖房产是指遭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当债务人无力履行按揭合同或者无法清偿债务时,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  

  拍卖前,法院相关网站上会公布拍卖公告,一般法院是将房产委托给拍卖公司,拍卖公司再公开竞买。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拍卖的房屋是不受限购政策限制的。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北京市的限购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规划国土委近日召开会议明确,将法院竞拍房产纳入北京限购范围;法院在公开发布的拍卖公告中应明确,竞拍方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本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房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下称《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在法定期限内,买受人未能完成资格核验的,法院应在《通知书》中载明“买受人须通过购房资格核验后,方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相关内容,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通知书》及资格核验查询结果通知单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此外,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因北京3月17日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导致商品住房交易无法进行的,法院依据双方举证判定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且买受人能够举证其确因调控政策出台导致首付款比例提高、无法支付首付款项,因而无履约能力的,其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的,法院可以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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