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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正式上线运行

来源:陕西日报 2017-01-18 17:42:08

  2016年12月29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通过国家工商总局验收。  前言:过去社会公众、企业因为做生意、签合同等多种原因想了解某个企业登记注册情况、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相关信息,要携带规定材料 ...

  2016年12月29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通过国家工商总局验收。
  前言:过去社会公众、企业因为做生意、签合同等多种原因想了解某个企业登记注册情况、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相关信息,要携带规定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获得批准后才能取得相关资料,在查询时限、范围、手段等方面有许多不便,并因此产生不少行政成本。日前,笔者从省工商局获悉,现在社会公众想查询国内任何一户企业的相关信息,只要鼠标轻轻一点,足不出户便可在国家信用信息平台轻易获取。那么,到底能查询哪些企业信息?如何查询?除了查询还有其他什么功能?为此,请跟随笔者走进省工商局,让工商干部为您一一解读。
  “某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谁、股东如何构成、是否有行政许可、是否有违法违规记录等,这些信息以往由各个部门分别掌握,社会公众很难全面掌握,就像只能看到某个人的局部照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很好地解决了当前企业信用信息分散化、区域化、碎片化等问题,将信息全部归集到一起,形成了企业信息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全息、多维度画像,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希望了解企业状况的时候,一键就可以完成。”1月10日,在向参加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代表介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时,陕西省工商局企业处处长户润海如是说。
  2016年12月22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2016年12月29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通过国家工商总局验收,标志着陕西正式成为“全国一张网”的一员。陕西企业的相关信息在该网上一目了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管、查询、使用和监督。
  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制度保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成功通过验收,与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和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努力密不可分。”陕西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吉德说。2016年5月,工商总局在北京召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后,省工商局于2016年6月12日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建设工作的请示》,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了工作汇报,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等部门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省工商局成立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领导小组,制定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18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重点工作和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组织起草了《关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得到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的支持。我省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始终坚持制度先行,省工商局联合省发改委、省编办等部门围绕“信息公示、信息抽查、信息归集、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失信惩戒、信用管理”,先后制定企业信息的归集、共享、公示工作制度,完善了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主管部门相互衔接、职责清晰的协同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了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确保了公示系统有秩序稳步推进。
  归集信用信息,夯实数据基础
  我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依托省信用平台实施。省信用平台是省发改委(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建设,横联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下达全省各市县。目前,已有51个省级部门、430多个市级部门、2000多个县级部门接入省信用平台,工商、质监、地税、国税、法院、人社、统计等部门的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了与省信用平台的专线连接和实时信息交换。按照工商总局要求,省工商局与工商总局建立了及时、稳定的数据汇总通道,实现了向工商总局数据中心最长4小时的增量更新以及当日的公示数据在次日7时前交换,实现了数据质量检查、数据上报管理、数据监控、数据追溯等功能。2013年省工商局建成了全省工商系统集中统一的数据库,实现了省、市、县、工商所四级业务数据集中,为公示系统提供了基础数据。2014年10月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实现了与省信用平台的有效衔接和信息及时更新,每天一次向省信用平台推送市场主体信息,累计推送21793367条。通过省信用平台获取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信息71821条、行政处罚信息4352条,并将获取的其他部门涉企信息依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码、企业名称,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依法公示。
   公示企业信息,提升数据质量
  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认真履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积极宣传、引导、督促市场主体履行年度报告、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积极推动其他政府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截至2016年12月26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依法公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3486196条,动产抵押信息36987条,股权出质信息7357条,行政处罚信息7613条,经营异常信息1128867条,抽查检查信息75712条。截至2016年12月26日全省累计有193378户企业公示了即时信息,其中今年有66107户企业公示了即时信息。2015年度年报公示应报企业453453户,在规定时限完成年报公示企业413816户,年报公示率91.26%,全国排名第8位。为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省工商局依据国务院和工商总局有关规定,扎实开展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有序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研发了“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抽查系统软件,完成了企业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依据《陕西省省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开展了两次企业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16391户,其中检查结果正常的11398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的593户,发现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434户,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3273户,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132户,迁移、注销等其他情况的295户,在抽查中有3992户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及时率、准确率不断提升。
  联合协同监管,遏制失信行为
  为落实好国家38部委联合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和我省有关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的要求,省工商局与省发改委按照工商总局信息标准,共同研发了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系统平台,并将联合惩戒信息嵌入到联合惩戒信息系统,依据工商总局和各部门有关企业和当事人限制信息数据,依法对企业或当事人进行限制,企业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系统能够自动拦截并弹出警示窗口,提示限制原因,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提供了技术保障。结合实际开发了“双告知”、失信联合惩戒等应用模块。在企业办理登记业务时,打印告知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其拟从事的经营项目中如有须经审批方可经营的《目录》内事项的,应当到《目录》内规定的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同时,要求申请人签署承诺书,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且申请人已清楚办理后置审批相关事项和审批部门,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将有关“双告知”信息及时推送至省信用平台,再由省信用办通过省信用平台将涉及后置审批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至相关审批部门。对经营项目的审批不明确或者不涉及审批的,在省信用平台上供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查询认领,完成对审批部门的告知。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将认领的市场主体产生的行政许可信息,每日及时推送至省信用平台,再由省信用办将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的行政许可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截至2016年12月26日,全省已向省信用平台推送263057条“双告知”信息。2015年11月,我省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运行,对最高人民法院向工商总局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实施任职限制。截至2016年12月26日,已限制老赖4042人次,有效遏制了各行业、各领域存在的突出失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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