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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实施跨领域协同监管 让失信市场主体寸步难行 ...

来源:央广网 2016-03-02 21:49:00

  记者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3月1日起,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全面实施失信市场主体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机制,横跨工商、质监、食药三大领域,率先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据新机制, ...

  记者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3月1日起,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全面实施失信市场主体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机制,横跨工商、质监、食药三大领域,率先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据新机制,多个监管部门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将配合实施行政处罚、加强执法监管,给予相应限制的监管机制。协同监管包括协同执法、加强监管、吊销许可证照、列入各项黑名单等;联合惩戒则包括限制申请证照、限制任职、限制荣誉评价和取得等。根据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出台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暂行办法》,在工商、质监、食药三个监管领域明确和强化了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整合了监管职能,打破了监管领域的藩篱,使监管措施更加系统化,形成流程化的协同监管,让失信市场主体处处碰壁。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以国家各有关部委相继下发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和国家食药总局制定的《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为基础,全面梳理原工商、食药、质监部门执行的500余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共汇集涉及17个职能机构的72项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形成了《天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目录》。《目录》包括信息产生机构、信息产生条件、限制惩戒机构、限制惩戒措施、法律依据等内容,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提供了具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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