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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开淘宝店属违纪

来源: 2016-01-31 09:14:00

  虽然利用空余时间来开网店不失为一种勤劳致富的表现,但这对于政府党政机关干部,却有着不同的意义,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日就指出,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政府党政机关干部若是开网店,很有可能会丢 ...

  虽然利用空余时间来开网店不失为一种勤劳致富的表现,但这对于政府党政机关干部,却有着不同的意义,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日就指出,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政府党政机关干部若是开网店,很有可能会丢了自己的饭碗。
  中国纪检监察报就“《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会被给予相应处分。请问,党员干部能利用互联网开淘宝店、微店等卖东西吗?”做出了解答。中国纪检监察报称“:《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列出了“经商办企业”等6种具体违纪情形。
  而据记者查阅,《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中详细列出的营利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其它规范党员干部经商活动的规定,还包括《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和《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等。对公务员,《公务员法》也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如此看来,“网上开店”似乎与党政机关干部是无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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