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承诺没有兑现、司法执法人员徇私枉法、非法行医……这些失信行为都将被列入信用记录。惠州试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两年来,已有多个方面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完善信用体系,惠州近期再出新招。由市发展改革 ...
政府的承诺没有兑现、司法执法人员徇私枉法、非法行医……这些失信行为都将被列入信用记录。惠州试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两年来,已有多个方面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完善信用体系,惠州近期再出新招。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编制的《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开始公示,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规划》主要涉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方面。根据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成与惠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到2017年,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目标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树立“信用惠州”品牌形象。
关键词 政府部门
办实事承诺是否兑现与政绩挂钩
以往常常强调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的信誉,而忽略了政府部门也是诚信的主体。而这次的《规划》突出了“政务诚信建设”,并强调政府要起带头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政府施政、执法的诚信意识和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
就如何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规划》指出:作为政府更应该做好信用示范,构建政府诚信践诺机制,对职权范围内的服务事项,通过制定《服务清单》统一向社会公示。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工作报告中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纳入政绩考核范围。鼓励各级政府探索建立政府信用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政府及其部门守信意识,提高政府及其部门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履约率。
《规划》还提出,要严格控制政府举债,规范政府各项财务支出,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探索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价和预警机制。到2020年,建立比较健全完善的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价和预警机制。
《规划》明确,政府要带头示范应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在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资格(质)认定、申请政府资金等方面,广泛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建立政务活动相关当事人信用记录审阅和审核制度。
《规划》还要求规范行政履职行为。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并将各部门的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到2015年,100%的政务公开信息实现网上发布。
关键词 公务员
诚信档案作为考核晋升重要依据
在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同时,《规划》还提出,要加强公务员的诚信管理。“依法客观公正记录公务员的信用信息,并逐步将公务员财产申报、奖惩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约行为等相关信用信息纳入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规划》指出,要完善公务员考核考评制度,加大对公务员诚信记录的应用查询力度,逐步将公务员诚信状况列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同时,还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中,要求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职业理念,增强诚信意识,规范职业操守,建立一支守法诚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到2015年,公务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规划》也提出要建立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加强对法人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公共服务质量、社会保障、税务、审计、贷款、价格与收费、诉讼(仲裁)等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重要事项公示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建立完善公益事业单位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机制,逐步将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作为事业单位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 商务诚信
食品药品严格实行缺陷产品召回
商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规划》明确,要围绕生产、流通、电子商务、价格、金融、税务、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在生产领域,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质量承诺制度、信用评价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重大质量事件企业主动报告制度以及重点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规划》特别强调,要以食品、药品、重点消费品、农产品(000061,股吧)和农业投入品为重,完善重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严格实行缺陷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流通领域,《规划》指出,要依托政府相关部门业务管理系统和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企业、流通服务企业、进口企业等的信用信息记录,逐步建立完善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加强流通企业的信用分类监管,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流通企业实行差别化待遇。
针对金融领域的诚信建设,要建立金融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专业化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专业化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开发推广满足中小微企业和农村社会成员融资需要的信用产品。
另外,中介服务领域要通过推广“中介超市”,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共享,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数据库。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将有关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 司法诚信
到2015年执法档案100%覆盖
“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规划》明确,法院系统要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积极推进“阳光审判”。检察系统要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和途径,落实检察文书说理、检察开放日、案件办理情况查询等制度,积极推进“阳光检务”。
同时,公安系统要着力建立和完善执法公开的长效运行机制,全面推进“阳光执法”。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成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定期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并作为单位信用等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社会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违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司法行政系统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行业信息的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规划》还提出,要加强司法执法工作人员信用建设,建立司法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将司法执法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等不良记录纳入执法档案,作为考核、奖惩、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到2015年执法档案覆盖率达100%。
此外,要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司法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健全诚信档案,推行守信公开承诺制度,推动诚信规范执业。到2015年,相关从业人员档案覆盖率达100%。
延伸
已发放“征信贷”1400多万
近年来,惠州在推进社会信息体系建设工作上,通过引导银行创新推出小微企业“征信贷”产品,结合公共信用信息,综合评价企业及企业主信用,对资信良好的小微型企业发放信用贷款,目前已经发放1400多万元。《规划》提出,到2015年,基本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客观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到2020年全面应用于全市中小微企业,搭建“政银担企”融资推荐对接平台。
在医疗卫生领域,要建立量化分级管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机构法人约谈、通报公示、非法行医“黑名单”等制度、健全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规划》明确,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并加大对违法失信医疗机构的监管处罚力度,惩戒收受贿赂、过度医疗等违法失信行为。
惩戒医生受赂及过度医疗行为
《规划》提出,要加强社会保障领域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领域,救灾、救助、低保、慈善、彩票等领域以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退出环节的诚信制度。要加大对骗取保障房、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少缴和漏缴社会保险费、医保欺诈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依法严厉打击贪污、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等违法失信行为。
严厉打击挤占挪用社保基金
针对教育领域,《规划》要求,加快建立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和学生、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完善教育机构、教师、学生信用信息的征集标准,建立健全包括学历造假、学术不端、考试招生作弊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档案。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生录取、学历学位授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项目申报、评选表彰等挂钩,并将教学诚信纳入教师的年度考核。
学历造假学术不端将被记录
大国企明年要有信用管理制度
在加强企业诚信文化建设上,《规划》强调,要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推动企业设立专门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配备专职信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以客户资信管理、债权保障、应收账款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到2015年,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到2020年,在各类大中型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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