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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互联网内容红利 法律专家称首要是尊重版权

来源:昆明信息港 2017-11-23 12:13:00

  2016年被称为知识付费元年,在这个背景下,分享互联网内容红利要注意些什么?第三届云南省互联网大会的圆桌对话中,这个话题也被拿出来讨论,专家指出,首要的是尊重版权,同时守住法律底线。  里米创媒CEO、 ...

  2016年被称为知识付费元年,在这个背景下,分享互联网内容红利要注意些什么?第三届云南省互联网大会的圆桌对话中,这个话题也被拿出来讨论,专家指出,首要的是尊重版权,同时守住法律底线。

  里米创媒CEO、混沌大学昆明分社执行社长沈攀说,国家现在提倡“双创”,但创业创新很难,焦虑将长相伴随,无论是创业还是创新,其实也需要方法指引,而从书籍和成功人士身上寻找成功之道,是方法之一。近年来,知识经济特征日趋明显,出版、读书、教育、媒体等方面融合加速,知识付费已成趋势,相关领域的发展值得关注。

  樊登读书会云南分会会长师兢赞同知识付费的观点。他说,新知识经济时代,内容、知识付费趋势难以逆转,他预计在2020年前后,云南将迎来知识经济的集中爆发,目前,樊登读书会云南分会已经从零粉丝发展到会员5万,并且做到了能赚钱有盈利,其中的探索值得好好总结。

  昆明新媒体联盟创始人刘瀚予,介绍了他与合伙人运作“昆明同城会”等媒体号的经验。他说,个人的力量有限,他在实际操作中,有意吸纳了很多民间意见领袖加入,现在,他们全部合伙人的粉丝加起来超过30万,“昆明同城会”的粉丝达到3万多人。某种程度上,他们所运营的新媒体号,都得益于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劲爆新闻,只不过,他们找到了借助这些内容变现粉丝经济的方法。

  “新知识经济时代下分享互联网红利,要做到"兵马未动法律先行"。”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家旺说,“互联网+”这些年迅猛发展,但是有别于现实社会的是,法律在调整网络事务中显得滞后,但不管如何,新知识经济时代下分享互联网内容红利,首要的是要尊重知识,尊重版权,守住法律底线。

  刘家旺强调,很多新媒体号本来发展得很好,但是一旦惹上知识产权诉讼、名誉诉讼等,往往一下子就会陷入困境,对于应用互联网内容创业的人来说,懂法必不可少,要注意守住法律底线、国家利益底线等。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刘家旺说,新知识经济时代下分享互联网内容红利,要注意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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