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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建征收房屋拆除企业“黑名单” 5年内不得接工程

来源:网络 2014-05-24 15:07:29

  据《劳动报》报道,3年内2次不合格,企业5年内不得承接工程。记者昨日从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标准化、程序化的长效管理机制,该区将建立征收房屋 ...

  据《劳动报》报道,3年内2次不合格,企业5年内不得承接工程。记者昨日从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标准化、程序化的长效管理机制,该区将建立征收房屋拆除企业“黑名单”制度。此次本区建立的“黑名单”制度规定,对工地评定3年内有2次不合格的、将工程私下转包及接受挂靠的、工程存在严重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工程现场管理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多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恶劣影响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拆房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入黑名单。

  对于在拆房施工过程中违法违规的单位和管理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区房屋征收事务所将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报市拆房管理部门,征收事务所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凡是录入“黑名单”的拆房施工企业,5年内不得承接本区房屋拆除工程。录入“黑名单”的项目经理,5年内不得在本区拆除工地上岗。

  相关制度还对拆房工地管理作出了规定:拆房工地施工人员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一人一牌;施工人员须统一住宿,工地宿舍必须购置、租借合法建筑或搭建符合相关规范的施工临时用房,严禁使用基地腾空房作为宿舍;工地各区域必须设标示于醒目处,明确区分住宿区、仓储区、生活区、施工区等。基地区不得堆放可燃性材料,场地不可挪作他用。拆除物必须当日清理,不能当日清理的,须设专门仓库、料具间以安全储存。对已签约并腾空的房屋,能够实施拆除的应及时拆除;不能及时实施拆除的,必须采取关闭、封闭等措施,严禁使用、出租腾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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