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擅自抽条 哈市热企将受罚还记入信用档案

来源:网络 2014-03-05 13:01:03

  “我家室温才13℃,供热期没结束,温度怎么降下来了?”3日,香坊一小区居民投诉热企提前撤火。记者联系市供热办获悉,哈市供热期到4月20日结束,对个别热企提前撤火、供热抽条等不良行为,将给予严查。如果温度 ...

  “我家室温才13℃,供热期没结束,温度怎么降下来了?”3日,香坊一小区居民投诉热企提前撤火。记者联系市供热办获悉,哈市供热期到4月20日结束,对个别热企提前撤火、供热抽条等不良行为,将给予严查。如果温度不达标,市民可要求按比例退赔热费。

    按照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哈市供热起止时间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这期间,要求热企必须保证居民室温达到18℃。如果供热不达标,居民可以向供热主管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免费测温,测温后供热仍不达标,居民可申请退赔热费。

    市供热办负责人表示,眼下冰消雪化,气温升高,全市供热也进入末寒期,为保证居民室温正常,各热企坚决不许出现擅自抽条、撤火、包烧不到位、供热质量下降的行为。一旦发现热企违规限热,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针对个别小区居民室温不达标的情况,市、区供热主管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全市各供热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擅自提前停热和抽条的,在对热企进行处罚的同时,还将记入供热信用档案。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热企,或面临被逐出供热市场的最重处罚。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北京:诚信奖励失信惩戒双管齐下


互联网 2017-05-05 10:44:58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