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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开通 企业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 ...

来源:网络 2014-01-22 20:24:26

从即日起,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正式开通,社会公众可登录省工商局红盾网(http://www.fjaic.gov.cn),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所关心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等能够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 ...

从即日起,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正式开通,社会公众可登录省工商局红盾网(http://www.fjaic.gov.cn),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所关心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等能够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

21日上午,在福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福建省副省长郑晓松点击鼠标,正式开通该公示平台。

据悉,这是继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施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等“宽进”举措之后,福建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严管方面迈出的重要步伐。平台的启用,将对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主体监管新机制,建设“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营商环境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该公示平台是省工商局运用一体化平台和市场主体的相关数据信息建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具有归集、公示、传送、查询四个功能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工商部门归集、公示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信息、信用信息和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市场主体报送年报信息、资质资格信息;社会公众可查询市场主体相关信息。

该公示平台实行精确查询或模糊查询,社会公众可以在查询页面选择要查询的市场主体类型,输入市场主体的名称关键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或注册号等任一条件,并输入验证码,即可查询到市场主体相关信息,每次查询结果最多显示20户市场主体信息。截止21日,该平台已可提供162.12万户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供查询。

该公示平台分两期建设,第一期目前已完成并上网运行,公众可查询到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随后开展的第二期建设,将开通市场主体通过平台报送相关信息的功能,并公示市场主体年报信息、资格资质信息和经营异常名录等。同时根据改革进展需要,逐步充实完善平台内容功能,做好与国家工商总局和全省统一平台的导入对接准备,积极推动与省直相关部门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主动融入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登记或备案7个工作日内 市场主体将被公示

省工商局制定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管理规则(试行)》规定,工商部门应自市场主体登记或备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公示平台上公示市场主体的登记或备案信息。

根据此《规定》,市场主体则应在依法取得经营项目资质资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平台公示其相关的资质资格信息,由工商机关对其真实性进行抽查;市场主体应在每年规定时间内,通过公示平台向工商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此外,市场主体认为其被公示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社会公众和组织认为工商机关公示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存在错误的,可向市场主体所在地的工商机关书面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工商机关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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