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山东省威海市印发了《威海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信用信息将供公众查 ...
25日,山东省威海市印发了《威海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信用信息将供公众查阅,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进行严查。
根据《办法》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为威海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有关资质以及各项监督检查的记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情况、对其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该单位召回或停止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情况都将被记录在案。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自职责分工,在各自部门的网站上公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供公众查阅。公众可以通过公布的信息了解到,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录,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情况等信息。
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分为良好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范围经营、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安全经营管理人员从事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健康证缺失、食品采购索票索证不全、未公示或滥用添加剂等10项行为中的任意一条,都将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在对其进行依法处理或处罚的同时,应加强对其日常监督管理,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并将其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检查或抽查。而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监管部门则可酌情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并鼓励社会资源向其倾斜,在多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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