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宿迁市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度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完成系统开发,截至12月16日,市工商、质监、环保、规划等26家参建部门和单位共计报送 ...
18日,宿迁市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度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完成系统开发,截至12月16日,市工商、质监、环保、规划等26家参建部门和单位共计报送信用信息超过15万条。市领导王天琦、王益、冯岩出席会议。
信用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内容,是维系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力量,也是经济主体之间开展交往与合作的前提。今年9月初,我市启动实施《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建立符合宿迁市情、体现宿迁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构架。目前,我市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企业和重点人群信用基础数据库系统开发初步完成;“诚信宿迁”网初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据介绍,企业和重点人群信用基础数据库将于明年一季度试运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于明年下半年初步建成并运行。
在听取市信用办汇报和各部门讨论发言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天琦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将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到国家治理能力的层面上,贯穿于政府各项管理工作中。重视信息采集,转变管理观念,改善管理手段,按照“先分后总”思路及时掌握信息、归集录入,再从本部门传输到信用办,最终录入整个信用体系。实现共享互通,对所有部门信息进行整合,从而实现社会信用体系的应用和价值。实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在信用管理的技术上尽量做到自动生成,避免人为操作,确保信用记录的真实可靠。做好法律保障,信用办和各部门、设计公司、各工作人员之间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依据有关的法律明确责任权利。强化技术支撑,软件和硬件必须通过评估和认定,经得起检验,并且每年定期进行检查。加强重点防护,市公安局、保密局要加强监管,确保信用体系能够安全、有效、合法使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政府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