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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0余名老赖被“信用惩戒” 投不了标出不了境

来源:网络 2013-12-20 13:41:00

  昨日,省法院公布10起典型失信被执行人案件。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宋海萍在通报中说,从本月开始,省法院每个月要向社会公布10名以上典型失信被执行人,此次是首次公布。与以往不同的是,10起案件均公布所在 ...

  昨日,省法院公布10起典型失信被执行人案件。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宋海萍在通报中说,从本月开始,省法院每个月要向社会公布10名以上典型失信被执行人,此次是首次公布。与以往不同的是,10起案件均公布所在法院的举报电话,以供社会监督,举报老赖。 

  据介绍,1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是均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企业或法 

  人。人民法院将采取向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执行联动成员单位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对其予以信用惩戒。同时对在通告发布后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1 

  被执行人: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执行法院:鹿邑县法院举报电话:0394-3073033 

  基本案情:吴某等15名农民工诉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工程款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书判决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支付吴某等15人工程款2179133.60元及利息778261元(2012年12月1日以后利息另计)。判决生 

  效后,因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未履行,吴某等15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鹿邑县法院于2013年5月20日立案执行后,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案例2 

  被执行人:张献敏、河南省豫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执行法院:宁陵县法院举报电话:0370-3073033 

  基本案情:顾某诉张献敏、河南省豫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张献敏支付顾某工程款46.56万元,河南省豫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张献敏和河南省豫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未履行,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 

  陵县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在法院指定的履行期限内,张献敏及河南豫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也未报告财产状况。法院依法对张献敏进行了罚款处罚,但其仍未履行。 

  案例3 

  被执行人:李希庆、山东华铭工程有限公司执行法院:安阳县法院举报电话:0372-3163997 

  基本案情:杨某、陈某诉李希庆、山东华铭工程有 

  限公司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两案,法院判决李希庆分别 

  赔偿杨某、陈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11.12万 

  元和11.06万元,山东华铭工程有限公司负连带赔偿责 

  任。判决生效后,李希庆、山东华铭工程有限公司拒不 

  履行生效判决,杨某、陈某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山东华铭工程有限公司、李希庆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申请人身患残疾行动不便,家庭困难,但被执行人李希庆长期在外躲避债务,山东华铭工程有限公司拒不配合。 

  案例4 

  被执行人:沈阳高等级公路建设总公司、沈阳高等级公路建设总公司材料设备公司执行法院:驻马店市中级法院举报电话:0396-2166818 

  基本案情:湖北省随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诉沈阳高等级公路建设总公司、沈阳高等级公路建设总公司材料设备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随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3033768元及利息。 

  该案涉及50多名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判决生效后,沈阳高等级公路建设总公司、沈阳高等级公路建设总公司材料设备公司拒不履行,随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但被执行人拒不申报,也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案例5 

  被执行人:郑州市中原区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姚亚锋执行法院: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举报电话:0371-86082025 

  基本案情:许昌中正劳务有限公司诉郑州市中原区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姚亚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姚亚锋支付许昌中正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款180万元,郑州市中原区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承担连带责任。2012年12月6日,许昌中正劳务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但被执行人未申报财产,也不履行判决义务。 

  案例6 

  基本案情:申请人姚某申请执行河南怀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补偿金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7700元。法院立案 

  被执行人:河南怀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法院:焦作马村区法院举报电话:0391-3386753 

  执行后,被执行人河南怀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行建敏故意躲避执行人员,恶意隐匿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案例7 

  被执行人:黄庆学、张明秀执行法院: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举报电话:0376-6362283 

  基本案情:张某是受雇于被执行人黄庆学、张明秀的农民工,因事故造成其九级伤残,张某诉至法院后,信阳市中级法院作出(2013)信中法民终字第1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黄庆学、张明秀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张某各项损失62457.62元,精神抚慰金1 

  万元,共计72457.62元(履行时扣除已支付的1.01万元)。判决生效后,黄庆学、张明秀置伤者于不顾,拒不履行,并转移财产规避执行。2013年10月11日,法院决定对张明秀拘留15日,但直至拘留期满被执行人仍不履行。 

  案例8 

  基本案情:曲某诉张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洛宁县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张辉偿还曲某工资1.38万元。因张辉未履行调解协议,曲某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洛宁县法院于2013年6月28日立案后,张辉一直避而不见,规避法院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执行人:张辉执行法院:洛宁县法院举报电话:0379-63157337 

  案例9 

  被执行人:张志强执行法院: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举报电话:0371-23809658。 

  基本案情:左某等5人诉张志强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张志强给付左某等5人共计10万元。 

  判决生效后,因张志强未履行,左某等5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张志强故意逃避执行,至今下落不明。 

  案例10 

  被执行人: 

  丁红传执行法院:睢县法院举报电话:0370-8328825 

  基本案情:丁红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5起: 中,丁红传仅支付王某劳动报酬6000元,支付李某医齐某申请执行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标的9500元;张 疗费用2.2万元,其余款项均未履行。某、王某申请执行劳动报酬纠纷案,标的分别为8000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其财产采取了冻结措元、6000元;余某、李某申请执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施,但丁红传多次以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纠纷案,标的分别为1.8万元、5.1万元。该5起案件 恶劣。 

  局长表态 

  今后将定期公布失信老赖名单 

  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宋海萍说,此次公布10起典型失信被执行人案件,是为了进一步惩戒、震慑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促进案件执行。对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等失信被执行人将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前,禁止其实施高消费行为。同时对在通告发布后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启动以来,各级法院迅速采取行动,加大执行力度,高效执结一大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经为542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报酬10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宋海萍说,希望社会各界对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等行为或发现其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法院举报。今后,全省法院将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定期曝光典型案件,欢迎新闻媒体持续关注、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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