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溪市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全部完成,实现了全市22个部门、95642户企业的信用信息征集,推进了“信用本溪”的建设步伐。 为了解决社会信用市场发育不充分,信息资源处于分割、封闭状态的矛盾,
目前,本溪市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全部完成,实现了全市22个部门、95642户企业的信用信息征集,推进了“信用本溪”的建设步伐。
为了解决社会信用市场发育不充分,信息资源处于分割、封闭状态的矛盾,本溪市发改委加大投资力度用于本溪市信用数据交换平台的建设,致力于建立和完善本溪市信用体系,使信用信息实现全社会共享。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不仅收集了本溪市市直22个相关部门的信用数据,还实现了与省信用中心信用数据的直接交换,成功与省级28个部门、全省14个城市构成网络联系和信用信息共享。在功能上,设置了信用数据输入、查询、信用公示、信用披露等,搭建了行业和区域的联合征信体系。
本溪市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已覆盖工商注册企业95642户,信用记录94600条。2011年通过网络与省数据平台联网报送数据4次,报送企业信用数据72052条,征集奖惩信息1372条。通过省信用平台共享数据,掌握全省企业信用信息435万多条,内容涵盖全省41万户企业,以便了解全省企业信用情况,为本溪市企业的信用建设提供整体比对,为信用建设提供动力。
信用数据平台建设需要对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动态化管理,对信用数据要建立实时更新和长效机制,以使消费者和企业获得实时的信用数据。2011年本溪市政府成立了本溪市信用中心,专门负责征信系统数据平台建设、信用数据的征集处理及信用信息的报送工作,对采集的信用数据进行甄别、归集、整合,形成全市统一、规范的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共享平台。为了保证本溪市信用数据的征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本溪市信用中心制定了《本溪市企业数据征集规范》,对全市22家信用数据源单位就数据征集的要求、格式的安排及数据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实现了“信用本溪”数据征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
2011年11月份,本溪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展开,设立了本溪信用信息公开专栏。覆盖桓仁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的信用数据征集网络,即将形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信用网络体系。
记者从本溪市发改委了解到,信用数据交换平台的成功搭建,有效地整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门、企业和社会的信用资源,使诚信企业得到大力宣传,是企业“出的去、叫得响、信得过”的重要保障。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将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信用本溪”乃至“信用辽宁”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是本溪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的实质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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