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市民签了购房协议,却因购房资格受限而无法过户。 商报讯(记者 钱玲玲)昨天上午,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郭俊胜坐镇市长专线,接听有关“房产
商报讯(记者 钱玲玲)昨天上午,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郭俊胜坐镇市长专线,接听有关“房产限购政策和二手房网签的有关问题”。
从打进电话咨询的情况来看,限购环境下,部分市民签了购房协议,却因为购房资格受限而迟迟未备案,希望等到限购政策取消或自身满足条件之后再去过户。
一位女士打来电话说,她是退休老人,无厦门户口,一个月前向别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和卖方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了一部分房款。但是受到限购政策的限制,她目前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卖方承诺可以等她满足条件之后,或者等限购政策取消以后,再去过户。
郭俊胜提醒,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不少类似的情况,一手房和二手房都有。他建议市民不要采取这样的方式购房,因为如果房屋没有正式备案过户,买卖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协议是无法对抗第三者的,对买卖双方而言均有很大风险。
“正式备案之前,市场情况很可能发生变化,比如房价涨了,房东又将房子卖给别人导致一房多卖;或房东将这套房子拿去抵押,甚至被法院查封了。由于房屋的产权没有过户到买方名下,一旦发生上述情况,买方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至于限购令的截止时间,郭俊胜表示目前还无法判定,要看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情况。厦门版“国八条”规定限购政策执行至2011年12月31日止,但同时也强调,“我市还将适时根据本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对限购时限进行调整”,也就是说,如果房地产市场调控没有到位,限购政策还可能会延长执行时间。
所以,先交房款、等到限购政策取消之后再过户的做法,也是不理智的,同样存在极大风险。
对于因限购政策导致无法过户的,郭俊胜建议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购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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