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通。明明是我们买房在先,契税新政出台在后,为什么政策实施后要让我们‘被追溯调控’了呢?”说这话的是北仑金城花园的业主夏明伟(化名)。
“购买非家庭唯一住房,面积是14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税率由以前总房价的1.5%调整为3%”,二次楼市调控组合拳中“契税新政”的出台,让2009年5月购房的他要多交1.5万元左右的契税。
显然,宁波还有很多的夏明伟。他们有着同样的苦恼:二次调控政策出台前购的期房,交契税的日期排在2010年10月1日之后,也就是说,他们将遭到契税新政的“追溯执行”。
□记者 陈韬 吴双颖 张璟璟 摄影 记者 贾东流
市民诉苦
去年买房的夏先生称被“追溯调控”
2009年5月,夏明伟先生在北仑金城花园购买了一套期房,面积为139平方米,总计98万元左右。他很快跟房产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付了首付款,并马上开始按揭。这是他名下的第二套房,目前他们还住在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老房子里。按夏明伟的想法,等新房交付以后,这套老房子给自己的父亲住。
到了2010年,楼市风云变幻。4月份,国家出台了楼市调控政策,而到了9月底,更严厉的二次调控开始了,契税政策也有了调整——自2010年10月1日起,购买非家庭唯一住房,面积是14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税率由以前总房价的1.5%调整为3%。
夏明伟感到很吃惊。因为虽然他去年就跟房产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期房的契税却要从房产证契税付日计算。按照契税新政,等他拿到房产证去交契税,已在2010年10月1日之后,也就是说,他这套房子的契税要以3%的税率征收。总价为98万元的这套房子,就要多交1.47万元契税。
“我觉得这样不合理。”夏明伟有很多的话想说,“如果我们在2010年10月1日以后买房也就罢了,但我们是在2009年5月买房的,在我们买房的时候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契税就是要交1.5%,而现在却要被征收3%的契税,那不是被‘追溯调控’了吗?我了解到,有些城市的契税新政实施是以备案的购房合同日期为准的。宁波为什么不能考虑一下呢?”他说,希望借金报这个平台提建议。
记者调查
不少购房者遇到同样的情况
显然,这样的情况非夏明伟一个人碰到。同他一起购买金城花园的五六百位业主,除了其中一小部分是购买首套房外,其他人所要交的契税都将从原来的1.5%上调至3%。当然,不止金城花园的业主,还有去年甚至前年下半年购买期房的业主,买房在前,契税在2010年10月1日以后交,用夏明伟的话说,他们也被“追溯调控”了。
金城花园的单价、总价还都不高。再举个例子,如果一业主在去年购买了一套200万元的房子,那么契税上调对他的影响就达3万元。
在本地论坛里,还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新政前某楼盘交付,别人都去办了手续开了发票,有一哥们他儿子生病,到了国庆节后,才有时间去办手续。一看到契税新政傻眼了,儿子这感冒,绝对是中国历史上最贵的感冒,好几万就这么白白没了!
按照宁波市契税征管中心的说法,对于新老契税的时间认定,商品房是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发票日期为准;而二手房则以受理日期为准,“夏先生收房在12月份,那就意味着发票也是那个时间,按照规定,他就要交3%的契税。另外,原先只有一套住房、卖掉后一年之内重新买一套的,不再享受总房价1%的个税退返。”
新政后,契税执行“交归交,补归补”
记者从宁波建委了解到,10月8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符合购房补贴政策或者契税补贴政策的,还是能享受到补贴的。具体的补贴政策是:
2009年,宁波实行购房税费减免、补贴政策。具体而言,去年营业税的免征时限是2年;去年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按规定交的契税给予全额补贴;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按规定交的契税给予50%的补贴;个人将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转让的,交的个人所得税按40%补贴(即只要交房屋总价的0.6%)。
今年2月3日,宁波实行了新的补贴办法。即,对在市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在市区仅有一套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出售并重新购房的,同样享受相应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而这种补贴方式的截止日期,因为新一轮楼市政策出台,而提前到了10月8日。
两种补贴的时间是:购房补贴的时限自2010年2月3日起至10月8日止,其中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享受购买住房契税补贴的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至2010年2月2日。
他山之石
苏州、杭州等地契税执行
以购房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记者在宁波某房产论坛上看到,一位网友说:“政府要给现今脱轨的房地产市场下猛药,结果片面打击了我们这一批2008年到2010年已经购房的刚需,光是在契税这一块上就要多交不少。”而在另一个业主论坛中,一位网友发帖说,他们小区的房子都是在2009年4月到5月间购买的,房子要到今年年底交付,按新政就要多出一万多元。记者发现,在40多个回帖中,95%以上都赞同上述两位网友的看法。
记者也注意到,像杭州、南通、苏州、深圳等地,新的契税执行就以购房者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二手房是以房产交易中心登记受理时间为准,并没有“追溯执行”。在新的契税执行前签订合同的,不会受到契税调整的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南通、苏州等地的契税政策显得更科学,同时也更好地体现了市场化需求。目前的住房消费越来越多元化,除了炒房客外,更多的是基本住房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不同的住房需求采用不同的契税政策,体现了政府在执行政策时没有采用一刀切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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