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淘宝1.3亿网友在号召下对网上炒作信用的发起宣战,引起了少数信用炒作公司的强烈反弹,并四处报复,干扰淘宝上商家的正常经营。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表示,坚决支持淘宝网友的诚信行动,一定要维护这个市场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表示,坚决支持淘宝网友的诚信行动,一定要维护这个市场的诚信和公平!他说,希望整个行业和有关部门都能在这件事上加大对淘宝网友的支持,因为这事对我国电子商务行业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是一件复杂而艰的任务,必将面对很多风险和考验,除企业的创造和坚守外,需要社会各部门做更多的工作。
律师界资深人士认为,这些刷钻以及挑动卖家闹事的人的行为,涉及《工商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工商管理条例》规定:对于注册公司的刷钻,可以用超出经营范围、非法经营等罪名作出处罚。超出一定金额的可以按照《刑法》相关条例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有不正当竞争的主观意愿,并实施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且造成了损失,可以根据相关法规追究民事赔偿责任,金额特别巨大,影响恶劣的,可以按照我国《刑法》相关条例追究其刑事责任。情况特别恶劣的,可以直接按照相关法律中“诈骗罪”的条例予以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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