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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保障机制

来源:《经济问题》 2008-05-05 17:12:37

摘要:我国个人消费信贷近几年的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在个人消费信贷的快速发展中,银行由于个人不良信贷所引发的不良债权比重逐年上升,而且信用环境不良有恶化这一问题的趋势。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个人不良信贷资产的处置和我国个人信用安全体系的构建,

    摘要:我国个人消费信贷近几年的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在个人消费信贷的快速发展中,银行由于个人不良信贷所引发的不良债权比重逐年上升,而且信用环境不良有恶化这一问题的趋势。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个人不良信贷资产的处置和我国个人信用安全体系的构建,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韩国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信用卡公司不良债权中的“坏银行”重整制度,构成了韩国金融安全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设计值得我们借鉴。

  一、我国个人信贷市场的发展状况和问题

  我国的消费信贷从1997年的172亿元发展到2003年的15736亿元,平均每年以160%的速度增长,目前已占到GDP总量的10.46%,占到银行贷款规模的7.6%。与发达国家消费信贷占GDP的比重超过了30%的比例比较,我国在消费信贷发展规模上有很大差距。但是,在消费信贷领域加强风险控制,同样是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

  首先,信用风险显著。在我国,个人住房贷款是消费信贷中比例相当大的一项。个人住房信贷是中长期信贷,还款期限通常在20年左右,在此期间个人资信状况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信用缺失以及个人支付能力下降的情况极易转化为银行的贷款风险。,此外,当前职业不稳定和就业压力导致个人收入波动,个人住房贷款的违约风险管理和控制尤其值得关注。同时,中国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中的浮动利率制度,使得贷款者承担了相当大的利率风险,从而在利率上升周期中出现贷款违约的可能性更大。第二,个人信用制度缺失。一方面,我国银行无法通过个人信用体系高效准确地获得信用报告,其惟一选择就是进行严格的信用审查,不可避免地对信誉良好的资金需求者也进行了不必要的资信审查,造成资源的浪费和信用规模缩小。这种获取信息的高成本被转嫁到债务人身上,造成消费信贷资金价格偏高,反过来又抑制了信用规模的扩大;另一方面,个人信用制度缺失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信用环境恶化。以我国信用卡发展为例,目前全国发卡量超过4亿张,其中95%为借记卡,贷记卡规模很小。信用制度不健全是贷记卡发展规模小的根本原因。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恶意透支”,导致银行发卡愈加谨慎。据统计,截~i2002年6月某商业银行分行发贷记卡89400张,不良透支比率为6.3%,比亚太地区平均值高出1个百分点。高风险成为困扰发卡银行的一大问题;同时,缺乏信息来源、缺乏信息共享和信息来源的不对称也是困扰着金融机构业务拓展的一个大问题。在我国当前的环境下,发卡行无法准确、完全地掌握信用卡申请人的真实信息。目前各家银行发行各家的卡,如果消费者在一家银行透支未还,他可以再找另一家银行再办一张卡,他的不良记录在银行之间是不共享的。个人信用制度的空白无疑对我国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产生了“瓶颈”制约,也增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第三,缺乏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保障制度。1998年6月21日,国家关闭海南发展银行,在此之前的公众挤兑已经相当频繁,国家为此曾紧急调拨34亿元人民币抵御风险,后来又由工行托管其全部资产负债,银行的危机最终都由国家和央行“买了单”;还有“广东国际信托”和“中农信”等金融机构的破产。但是这种“免费的午餐”到底还能吃多久?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央行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提供无限的再贷款供给;而农信社的改革和民营银行的建立,客观上都要求有一种为危机银行“买单”的制度——存款保险制度。面对信用风险显著、个人信用缺失和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都给银行带来经营和风险控制压力。信用环境的恶化和银行经营抑制,进一步威胁到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稳定的经济系统,完善的个人信用机制,以及发达的科学技术所提供的信用服务支持,会为信用交易方式的存在和普遍化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它将有益于增强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购买能力,并对整个宏观经济的增长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经验与借鉴:韩国“坏银行”重整制度运行机制分析

  韩国在稳定和重建金融体系,恢复和发展国家经济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引人瞩目。考察和分析韩国在个人信用恢复和重建方面的实践和经验,对我们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AMCO)在机构设置中设立了个人信用管理部(Consumer Loan Management Group),专门进行清理信用卡公司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和帮助个人债务人走出困境。KAMCO在2002年以前,主要致力于收购和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和重组大公司不良债务。为改善信用卡公司和其他相关业务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在2003年开展个人信用卡不良债务业务,KAMCO当年就收购不良消费信贷65254亿韩元(约合60.23亿美元)。截至2003年年底,KAMCO总计收购个人不良债权90621亿韩元(约合80.65亿美元)。为此,KAMCO开发了各种以利于个人信用恢复的项目。针对大部分超过还贷期限,且在多家银行借款的个人借款者,KAMCO推出了“信贷评估和信用恢复服务”(Credit Counseling & Recovery Service),为符合评估条件的借款人制定还款计划和实质性的资金支持。KAMCO还为此项目以外的借款人指定还款计划,一旦还款计划协商确认,KAMCO有十分细致和严格的督促制度。据估计,韩国目前有约380万消费信贷拖欠者,已经构成严重的社会信用问题。为了更有效地改善金融机构和社会的信用状况,KAMCO组建了“坏银行”重整有限公司。公司专门对那些在2家以上金融机构有超过6个月的过期贷款,且总借款额不超过5000万韩元(约合4万美元)的债务人提供援助。KAM—CO和债权金融机构各占50%的股份,总资本10亿韩元。截至2004年8月,有620家金融机构参加了这个项目。公司首先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信贷拖欠者支付其借款本金的3%,作为他还款意愿的表示,剩余的金额以6%的低利率,分8年偿还。银行卡借贷利率高达15%,如果拖欠,银行利率则高达30%,所以6%的还款利率和延期还贷计划对拖欠者十分有利,这也是一种还款激励。接下来,KAMCO通过组建的“坏银行”有限公司再贷款给原始借款人,这一款项直接进入原始贷款人的账户,该款项在几家原始贷款人中按比例分配。最后,原始贷款金融机构把一部分收回的资金再投资于“坏银行”有限公司,相当于以长期证券投资的形式注入公司,以分享公司未来经营的利润。这一运行流程见图l。



上图中,原始贷款人注人的部分资金:不良贷款本金一可回收净值,可回收净值取决于拖欠期和借款额,它是原始贷款金融机梅和KAMCO协议评估的价值。这个环节相当于ABS,KAMCO将大公司重组的技术和经验移植到个人业务的处置中。

  “坏银行”重整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一个“契约”公司,不是一个注册的实体法人公司,属于一个准公共机构,由KAM—CO实施经营和管理。个人不良债务十分复杂,其性质不同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不能动用公共基金进行资产处置,构建“坏银行”处理个人不良信贷是KAMCO的一项富有想像力的方法和制度创新。从1998年到2003年末,已有13万贷款拖欠者从信用“黑名单”上除名。这一制度安排对稳定金融和恢复社会信用做出了贡献。
  我国目前个人消费信贷逐步发展起来,尽管规模有限,但问题也已凸显。针对我国目前个人消费信贷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信用危机、危机化解机制缺失和由此引发的市场发展缓慢的问题,笔者认为构建我国个人信用安全网络,发挥其稳定金融和危机处理机制是一项重要战略安排。韩国处置个人不良信贷问题上的制度设计和技术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三、构建我国个人信用安全保障体系个人信用安全保障体系应该包括四个层次:

  (一)公共金融安全体系

  包括建立独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和公共金融安全的专门机构。第一,在人民银行设立一个独立机构——存款保险机构,直接受其监管,或者以立法形式设立一个独立的机构。这种制度是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建立的一种在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时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一旦投保机构面临危机或破产,便迅速实施救援,尽快处置倒闭机构。这种安全保障制度不是一种应急制度,应该未雨绸缪,在金融系统未发生大的问题时着手构建。第二,公共金融安全的专门机构。它是以立法保障的、专门处置金融系统不良债权的准政府机构。这类机构具有双重属性,一是公共属性,通过设立公共基金,其中最主要的份额是政府资金,用于支持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整理和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实施为金融机构注资以改善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状况。这一系统带有“公共福利”属性,为保障充足的注资能力,它应具有向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再融资的权利。二是市场属性,为了提高运行效率,在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环节利用市场化手段进行不良资产收购、经营和出售,实现资产处置收益的最大化。公共基金可以由多方参与,相关金融机构可以注入资金,注资金融机构可以是参与不良资产剥离的“会员机构”,也可以是基金持有人,参与分割资产处置收益。公共金融安全体系更重要的是一种制度设计,模式可以不同,但这种公共金融安全构架不仅提供了一种保障机制,而且为金融安全体系的扩展搭建了平台。第二个金融安全保障层次就是公共金融安全体系的延伸。

  (二)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专门机构

  基于金融机构风险内生性的客观要求,许多国家纷纷设立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专门机构,诸如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业务领域和技术手段可以有所差异,但宗旨和基本职能是相同的。作为专业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专门机构,其业务领域可以根据市场需要逐步延伸,可以受理信托业务,处置更广泛意义上的不良资产,甚至代理有问题金融机构。韩国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值得借鉴。韩国资产管理公司在建立之初业务范围狭窄,1997年金融危机后,重新作了职能定位,扩展了业务领域。重要的经验有三点:第一,不良资产处置与企业结构调整相结合。KAMCO在收购和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过程中,实质性地参与了企业改善和再造,对于陷入财务困境但仍有前途的企业,制定企业重整计划,包括参与企业经营管理、重新进行债务安排并注资。第二,资产管理公司的基金化运作。发起设立基金,并进行基金的商业化运作,不仅解决了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收购和经营中的资金需求,而且可以用处置收益最大化目标衡量处置效益。基金资产的回收给资产管理公司带来较大的经营业绩激励。如果资产管理公司是一家完全的政府机构,利用财政资金回收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政府很难用处置效益考核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绩效,资产管理公司也更像是政府的“讨债”公司。这种制度设计不仅没有经济性考虑,而且僵化,没有发展前途。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越大,中央财政负担就越大,金融风险不可避免地转化成财政风险。第三,业务领域的扩展与处置技术的大量创新相协同。KAMCO的业务依据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发展进程不断调整和拓展,比如致力于处置个人不良信贷的“坏银行”改善业务和房地产经营项目等。在处置方式上,除了传统的处置技术外,KAM-CO引进和开发了JV—AMC、JV—CRC、JV—CRV和JV—CRF等技术,还利用电算化技术开发网上交易和数据信息交换系统。

  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家金融稳定和信用改善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由于金融系统运行内生的风险性,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将逐步发展成为从事资产并购、理财、代理和咨询等综合性业务的投资银行,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

  (三)金融系统自身的风险内控和处置系统

  在商业银行内部通过建立各种规章制度,设计内部控制的整体框架,以确保管理有效、资产安全和运行效率的统一。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构建思路是:明确各控制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以人本控制为核心、控制活动为手段、风险评估为依据、适时跟踪评价反馈并调整的工作程序作保障的银行内控体系。此外,银行内控体系的建设要借助电算化数据处理方法和网络控制技术,提高风险识别、预警和调整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除了内控制度建设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和表外综合业务的拓展,增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分享多角化经营的风险分散功能。

  (四)信用环境建设

  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个人信用制度体系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预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及个人信用风险转嫁等。首先,要建立一个设置科学、机制灵活、管理方便的个人信用管理机构——一个可以提供真正能代表个人信用现状的数据信息交换和服务的个人征信数据库,无偿或有偿地向合法用户提供数据和报告。征信体系的建设需要政府推动,但可以进行企业化经营。其次,个人征信制度的建立需要有立法保护,保护个人隐私,合理获取征信数据,依法公开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最后,个人信用制度的基础是个人账户体系。个人基本账户记录个人的一切资金往来,一人一号、全国统一,是完整的个人经济账户资料。这种制度规范人们自觉地讲信用,重诚信,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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