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道德、良心在哪里?”这句义正言辞的质问,竟出现在五一假期,云南一导游不满意游客消费低,大发雷霆的语境下,着实令人哭笑不得。什么时候,变相强制购物的举动也变得如此义正言辞,理直气壮了? 爬 ...
“你们的道德、良心在哪里?”这句义正言辞的质问,竟出现在五一假期,云南一导游不满意游客消费低,大发雷霆的语境下,着实令人哭笑不得。什么时候,变相强制购物的举动也变得如此义正言辞,理直气壮了?
爬到雕塑头顶拍照、在文物上乱刻乱画、随处丢弃垃圾、随地吐痰……一些国人的旅游陋习总会让人面红耳赤,这些行为也倍受舆论的斥责;而另一种旅游不文明现象——导游乱象,远比游客的旅游陋习根深蒂固。在把游客的不文明行为纳入法制轨道的今天,规范导游的职业行为更加紧迫。
什么是导游乱象?简单来说,包括“黑导游”“导游变导购”等现象。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导游“宰”游客已是旅游业业界公开的秘密,只是“宰”法不同而已,因为导游的收入是跟游客的消费挂钩的。旅行社之间无序竞争,为吸引人气不得不把价格压得很低,甚至搞零团费,然后采用迂回手段向游客伸手。就这样,景区、游客、商家、导游、旅行社之间形成了一个食物链。
对于导游乱象,尽管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旅游过程中被导游强制购物、强迫消费的事件一经被报道,还会引起舆论场的一片哗然。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此种不文明行为与游客的旅游陋习“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成为文明旅游的两大“拦路虎”。
不同于游客的旅游陋习,我国对于导游乱象早有重视。2013年10月1日,新旅游法就正式实施。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游法还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然而,重典之下,导游乱象屡禁之下仍未见绝迹。
对于以上的导游行为,我们应该谴责、追究其责任,但更重要的是反思。因为导游强制购物、强制消费,这只是问题的表象,其产生的原因还应是旅游业不健康的行业生态。究其根本原因,其实说来也简单,那便是背后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但其造成的后果却不简单。败坏旅游景点的声誉暂且不论,导游乱象催生了违反犯罪行为,甚至会给人一种心理暗示——国家这这种行为的纵容,导致相互模仿,旅游市场更加难以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很有可能让国家重建文明旅游的努力付之东流。
前不久,国家旅游局已发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两项旅游业行业标准,并于5月1日开始实施。在指导游客文明出游方面明确指出,导游、领队将有权通过旅行社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这意味着我国将文明旅游全面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而作为有权监督、举报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导游,更应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对得起国家赋予的职责。
因此,在约束游客不文明行为时,更应对导游乱象,甚至是犯罪行为加以重视。这不仅关系到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更事关社会文明行为的重建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