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最高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

来源:中国信用 2019-03-14 17:15:16

第一条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操作,所有涉及信息系统操作的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发放系统登陆帐号,帐号专人专用,严禁泄漏口令和机密。第二条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或光盘上,以防病毒 ...

第一条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操作,所有涉及信息系统操作的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发放系统登陆帐号,帐号专人专用,严禁泄漏口令和机密。
第二条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或光盘上,以防病毒破坏或意外而遗失。
第三条所有的数据操作均由数据专员进行,非岗位人员一律不准进行相关的操作。数据专员应严格按岗位职责工作,对数据的保管,传输,处置,交换负全部责任。
  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代表全国法院系统交出一份万众瞩目的“答卷”:三年来,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三年前,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年后,就在周强交出这份“答卷”的同一天,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等就“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他指出,为了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难题,全国法院推进了信用惩戒体系,出台失信名单制度,构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人人喊打”的局面。

  构建信用惩戒体系 坚持标本兼治

  刘贵祥指出,为了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难题,全国法院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出台失信名单制度,构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人人喊打”的局面。

  据介绍,人民法院还大力推进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如建立网络化财产查控系统、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出台失信名单制度等,来破解执行中的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等难题。

  刘贵祥表示,针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问题及执行作风不端、执行纪律不严等现象,人民法院打造了信息化数据铁笼,实现对执行案件的全方位监控,还制定了50多个执行方面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严格约束执行权的运行,控制执行权的滥用。

  据介绍,目前法定期限内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实际执结率达90.4%。“这三年执行案装到当事人口袋里的真金白银4.4万亿,同比增加了71.2%。”刘贵祥说,由于执行环境的变化,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也在提高,2016年~2018年,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提高了10个百分点左右。

  当有记者问到攻坚“执行难”的情况能否长期持续?“执行难”问题会不会再来?刘贵祥表示,人民法院对几十年所有不放心的案件进行了清查,纳入案件管理系统,这些案件永远在监控之下,卸下了沉重的历史包袱,使执行工作进入了良性循环。

  “全国法院使用网拍系统,这能够逆转吗?法院编制了网络化的查控系统,在北京可以查中俄边界一个信用社的存款,这样的网络体系能逆转吗?信用惩戒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这能够逆转吗?”刘贵祥以三个“不可逆”举例强调,这次攻坚“执行难”坚持的是标本兼治,形成了固定化的机制,未来法院执行情况会越来越好。

  公布“老赖”信息和隐私保护并不矛盾

  有记者提问到:“现在街头的电子屏幕、‘老赖’地图等经常曝光一些相关信息,请问,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法院在实际执行工作中,如何处理好曝光和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和隐私保护之间并不矛盾。”对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回应说,实践证明,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他们的相关信息,对于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和解决执行难起到非常好的推进作用。

  葛晓燕进一步解释道,首先,并不是对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都进行公开曝光,只是选择其中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以敦促他们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其次,公开的内容严格限定在法律的范围之内,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一律不得公开,例如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就不会公开。

  最后,即使对依法可以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人民法院在公开时,也采取一些技术性处理,例如对身份证信息上有关出生年月数字给予隐去,尽可能保护当事人隐私。

  强制执行法已经被列入立法计划

  当被记者问及法院如何制裁“老赖”欠钱不还,且同时还享受高消费的生活时,刘贵祥指出,这几年,为了制裁这种现象,已通过打击拒执罪判了1.3万人;对不履行法律义务、符合条件的,司法拘留了50.6万人,限制出境3.4万人。

  “以信用惩戒来限制高消费是个非常有效的办法。”刘贵祥表示,未来将强化“立、审、执”的衔接机制,解决一些利用关联公司和股东关系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情况。将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有效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他还透露,强制执行法已经被列入立法计划,争取今年年底向全国人大提交。

  有记者问:“失信被执行人的孩子不能上学,是否确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对此,刘贵祥回答说:“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上高收费的贵族学校,是在限制之列的。所谓贵族学校,收费比一般正常的学校收费要高,这就属于高消费了。”他同时也强调,不能把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都列为限制之列,一定要把握界限。

  刘贵祥说:“执行问题是个程序问题,是个信用问题。所以说,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我们抓住了这个历史机遇。”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政协委员提议建立身份识别系统 构建安全诚信家政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2018-01-15 15:32:51

网络艺术品投资听起来很“雅” 小心是骗局


西安晚报(西安) 2017-12-12 11:51:28

中国食品安全诚信宣言大会将举行


中国妇女报 2013-12-18 14:13:00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