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恶意逃避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难”的重要原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0日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说,去年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行公开曝光;对7.2万名失信被 ...
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恶意逃避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难”的重要原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0日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说,去年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行公开曝光;对7.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惩戒,约20%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去年,全国法院建立了“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人民法院逐步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说,将“失信者黑名单”对外公布曝光,对其名誉、声誉产生影响并进行信用惩戒,这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主要价值所在。
不久前,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8部门共同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者被执行人进一步采取惩戒措施,包括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
据了解,截至今年1月底,签署协议的银行已限制1.1万余人次办理各类金融业务。截至今年2月13日8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点击率已达300余万次。
全国人大代表陈海啸说,将“失信者黑名单”对外公布曝光,并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有力的威慑,大大压缩了失信被执行人活动空间,使其付出应有代价,从而促使其自觉履行债务。这有利于形成一套成熟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这正是破解执行难最有效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