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通过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 ...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通过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据悉,沈阳市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将诚信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及领导干部进修课程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将把公务员履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将公务员档案填写登记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等信息纳入公务员信用记录,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为从源头上杜绝政府失信,沈阳市将持续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进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对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项目,特别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将在严格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审批立项;建立区、县(市)信用监测指标体系,将政府诚信建设作为信用监测的重要指标,借助大数据技术、数据报送等方式,重点对地区守信践诺、政务公开、严重失信事件及政府反馈、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街道乡镇政务诚信建设等信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按月度发布监测结果和预警报告。同时,沈阳市将持续深入地开展拖欠工程款、招商政策承诺不兑现等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