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阜阳市信用办获悉,为加快推进我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近日,《阜阳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明确建立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便 ...
从阜阳市信用办获悉,为加快推进我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近日,《阜阳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明确建立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方案》明确,我市将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积极培树和推介诚信典型。同时,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相关课程中增加诚信教育内容,推动学校针对考试舞弊、学术造假等不诚信行为进行教育和惩戒,并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落实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力争实现市级人口基础信息库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共享;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
建立重点领域诚信记录。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流通服务、中介服务、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公共信用信息,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
《方案》指出,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率先实施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的具体措施。各级相关部门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制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重点支持、“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依法依规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等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恶意逃废债务、骗取财政资金、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骗取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