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浙食安办〔2017〕24号)和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现就2017年全省商务部门 ...
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浙食安办〔2017〕24号)和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现就2017年全省商务部门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和《浙江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中涉及商务部门的整治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和责任分工部署专项工作。由省商务厅由分管副厅长主抓,秩序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制定了《全省商务部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按照商务部规定对每家直销企业收取2000万元保证金,对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处置。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也制定了整治方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抓好整治重点。直销行业是商务主管部门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重点。在今年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商务主管部门对玫琳凯杭州分公司、康恩贝集团总部、浙江致中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直销分公司)、完美(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36余种涉及保健食品的产品进行了57人次的现场检查,对企业的保健食品的部门批文、配套的宣传资料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直销企业涉及的保健食品宣传比较规范,未发现有涉及欺诈、虚假宣传方面的内容。企业也进行了自查自纠,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有些企业发现网点经销商存在私自印刷辅销资料、夸大宣传产品功能的问题,企业及时没收了有夸大产品功能的宣传资料并对相应的经销商进行了内部处罚,防止了产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发生。
三、营造宣传氛围。商务主管部门利用各种购物节、诚信兴商宣传月及信用消费进万家等活动平台、大型商超微信工作群、门户站等传媒方式,积极正面宣传认知食品、保健食品小常识,营造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维护群众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利用商务信用建设平台,将被成员单位处罚的生产经营者、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纳入信用惩戒名单,以督促相关经营主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明白、放心消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目前在我省注册的直销企业有5家,全国直销企业还在浙江设立18个分支机构,下一步要加大对分支机构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商务部和注册地的商务主管部门反映,督促其整改。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综合利用“商务信用公众服务平台”的功能,将全省直销企业纳入平台,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诚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