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了今年以来被认定为交通失信的人员相关数据,全省共有13万人被认定交通失信。记者从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获悉,今年上半,我市因交通事故的“交通失信”人数就超过 ...
7月9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了今年以来被认定为交通失信的人员相关数据,全省共有13万人被认定交通失信。记者从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获悉,今年上半,我市因交通事故的“交通失信”人数就超过了万人,平均每月因为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刑的在10人左右。
据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的孟鹭警官介绍,涉及交通事故的交通失信信息归集的范围为,2015年2月1日以后发生、事故认定有效或法院判决已生效,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相关信息:1、因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的。2、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4、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5、服用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7、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仅因以上7类行为而被认定交通失信的人数就在1万名以上,这些人员中90后占比较高。因为发生致一人以上死亡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的被法院判刑的每月有10人,这其中驾龄3年以内的年轻人占了七八成。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按照《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交通失信”分为一般交通失信行为、较重交通失信行为、严重交通失信行为。一旦构成较重或者严重交通行为的,将对其今后的就业和应聘造成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