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海外网 2017-11-30 12:56:15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等28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在对外经济合作领域,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等28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在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以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对外贸易、对外金融合作为重点,加强对外经济合作信用记录建设。

  根据《指导意见》,对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参与实施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等合作的对外经济合作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如出现违反国内及合作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国际公约、联合国决议,扰乱对外经济合作秩序且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危害我国家声誉利益等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失信主体、责任人和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各相关部门通过签署对外经济合作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发改委召开PPP信用体系建设座谈会


鹰眼新闻网 2018-07-03 15:53:46

乳企无视黑名单考验的是谁的信任


中国产经新闻报 2016-03-03 07:40:32

失信黑名单:对恶意逃债者坚决说不


人民法院报 2014-02-24 20:24:43

农业信用担保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光明网-《光明日报》  2013-08-02 14:24:40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