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来源:网络 2014-07-01 20:58:32

  今日起,《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与以往停留在“口头警告”不同,首次引入“黑名单”制度,消费者可看单购买。  从今往后,一旦查出不合格,不仅是“口头警告”,还将受到不同程度控制措施 ...

  今日起,《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与以往停留在“口头警告”不同,首次引入“黑名单”制度,消费者可看单购买。

  从今往后,一旦查出不合格,不仅是“口头警告”,还将受到不同程度控制措施。比如,对于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已获得注册资格的进口食品企业,由国家认监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期整改、暂停注册资格或撤销其注册等处置措施,并报质检总局。

  “一旦留下不良记录,进口食品企业只有‘纠错’通过后才能获得重新进入市场的机会。”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整改后,需向其工商注册地或最近12个月内有进口食品贸易记录的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解除风险预警。经直属检验检疫局、质检总局分级风险研判,认为其风险已不存在或已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时,才由质检总局解除风险预警以及控制措施。

  同时,覆盖面与过去相比明显有扩大之势。“对不合格进口食品的处理从针对单一的、某一批次的产品上升到针对一个生产企业、出口商或进口商的全部、全批次产品。”该负责人谈到,这直接会影响到某一个细分行业,甚至一个国家。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租房市场的“信用”之战


新北京楼市周刊 2017-11-01 21:07:00

网络直播管理规定出台 将建信用等级体系


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2016-11-07 18:24:48

网查个人信用记录扩至12省


网络 2014-04-18 10:42:58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