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暨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情况,现场为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5775.40万元人民币。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宁德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1438件,执结20936件 ...
8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暨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情况,现场为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5775.40万元人民币。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宁德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1438件,执结20936件,到位标的28.72亿元,案件执结率66.59%;同时,清理执行积案35915件,清理率98.96%(居全省第一),到位标的7.76亿元;促进金融机构核销不良资产约50.6亿元。
据介绍,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通知,要求全力推进各项执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在两到三年期限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在此大背景下,2016年以来,宁德市法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并通过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定期开展全市法院强制执行统一行动等,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大格局的初步形成。
据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国斌介绍,为进一步研究落实拒执罪及引导当事人拒执罪提起自诉等相关问题,宁德市中院主动牵头协调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召开执行工作专项会议,于今年5月出台实施意见,形成办理拒执罪案件具体识别机制,并进一步细化管辖单位及操作流程。
会上,宁德中院还披露了三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典型案例。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吴杰介绍,在其中的一起典型案例中,被执行人在欠款的情况下,名下的银行卡却仍有大额资金支出,支出总额逾2400万元,存在明显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却不自觉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此类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情节严重"行为,依法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采取司法拘留360人次,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90件138人次,公安机关立案25件30人,其中有1名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引导组织自诉案件24件,立案18件34人,11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自动履行部分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