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秦皇岛市出台《在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意见》,加强人事代理人员中重点人群的职业信用建设,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开展信用业务事 ...
日前,秦皇岛市出台《在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意见》,加强人事代理人员中重点人群的职业信用建设,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开展信用业务事项包括:全面推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名制,在办事服务全过程推行“一证一卡”制;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流动人员各类信用信息,在人事档案中建立完善流动人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规范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代办服务业务,甄别、记录人事代理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时归档评审结果;加强对集体代理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及时收集归档人事代理人员《劳动合同书》及履行情况记录;继续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根据服务对象意愿和相关文件规定,接受委托办理网上认证和代办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保留或归档认证结果;组织开展对人事代理人员的各类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引领人事代理人员诚信自律、守信遵德;对用人单位人才招聘信息发布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的兑现情况进行记录;配合行政部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征信服务,扩大信用建设成果的应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