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加分”或“减分”谁说了算?为严格规范第三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业务活动,省发改委起草的《陕西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管理细则》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企 ...
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加分”或“减分”谁说了算?为严格规范第三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业务活动,省发改委起草的《陕西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管理细则》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估机构将用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多方面综合分析评定企业信用等级。
意见稿拟定,评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即:评价结果AAA级占比超过20%的;被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投诉的;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认为需要重点监管的其他情形。发现评估机构未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展业务活动,未履行尽职调查职责,评价结果准确度低或者评价报告质量差、采取承诺信用等级、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以挂靠、外包等形式允许其他机构使用其名义开展信用评价业务,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违反信用服务行业自律公约,以及其他经营行为损害信用服务行业社会公信力,省信用管理办公室应当责令其停业整改;未按期改正的,从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估机构公布名单中删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1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电子邮件576934513@qq.com,传真029-63918216,通讯地址:省政府新城大院内信息楼(邮编710006)省信用管理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