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昨日发布公告称,东莞上市公司勤上光电控股股东在2013年度和2014年上半年,出现非经营性占用勤上光电资金的情况,日单笔最大金额超过4000万元。鉴于此违规行为,深交所对勤上光电四高管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
深交所昨日发布公告称,东莞上市公司勤上光电控股股东在2013年度和2014年上半年,出现非经营性占用勤上光电资金的情况,日单笔最大金额超过4000万元。鉴于此违规行为,深交所对勤上光电四高管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四名涉事高管均已先后辞职。虽出现上述负面消息,但昨日两市再现千股跌停,勤上光电则仅跌6.03%,躲过跌停。
单笔最大占用4125万元
深交所公告称,经查明,东莞勤上光电(002638)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存在违规行为。2013年度,公司的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勤上光电资金日最高余额3950万元,单笔最大金额4456.85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勤上集团全部归还上述资金。2014年1月至7月,勤上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勤上光电资金日最高余额3878.51万元,单笔最大金额4125万元,截至2014年12月19日,勤上集团全部归还上述占用资金。然而,直至2015年4月29日,公司才披露了上述事项。
涉事的四位高管包括勤上光电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旭亮,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温琦,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毛晓斌,时任财务总监胡玄跟。上述四人都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于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就所占用资金的用途问题,记者昨日致电勤上光电董秘段铸,但对方表示对此“不方便透露”。他同时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经在今年早些时候接受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回顾:上市以来多次遭处罚
据悉,于2011年在深交所中小板正式挂牌的勤上光电,是当时国内LED半导体照明第一股,也因此获得了大量的政府补贴。然而上市以来,勤上光电就风波不断。
2014年5月,该公司因涉嫌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被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当年12月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勤上光电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1天后勤上光电发布了退市风险警示。时隔三日后,公司独立董事丁友刚辞职。
今年3月17日,勤上光电又因隐瞒重要信息被行政处罚。2013年、2014年,勤上光电累计向勤上集团划转资金18.27亿元,勤上集团及其子公司则分别累计向上市公司划转10.29亿元、7.98亿元。然而,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勤上光电对此没有告知投资人。为此,广东监管局给予上市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李旭亮、案发时的前后两任财务总监毛晓斌和胡玄跟,以及时任董事会成员温琦警告处分,并分别向其处以5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元、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