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贵州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失信者处处受限

来源:互联网 2017-01-13 16:50:26

  1月1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获悉,近日,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黔府发〔2016〕29号)。《方案》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的对象和措施 ...

  1月1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获悉,近日,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黔府发〔2016〕29号)。《方案》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的对象和措施、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奖惩机制的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的规范等作了具体规定,这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环境和市场公平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让守信者处处受益

  《方案》围绕“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细化了6项奖励措施,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基础上,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对诚实守信者,在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领域给予一系列便利和实质性政策支持。

  据介绍,2015年,我省开始建立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制度,效果显著。2016年初,省发改委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近期将公布全省首批100家诚信“红名单”企业,诚信示范企业享受的61条激励政策,能够大大降低诚信示范企业在融资、税收、时间等各个方面的成本。

  我省税务机关将企业纳税信用、涉税数据等信息与金融服务挂钩,“以税授信”、“以信贷款”、“以贷扶企”,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短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已为583户企业提供“银税互动”贷款26.91亿元,受惠企业安置就业9440余人。

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方案》规定,对违法失信者及失信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性惩戒、市场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等手段,惩戒的对象既包括失信企业,也包括与其相关的法人、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等自然人,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监管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强化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失信联合惩戒,加大违法失信成本。
《方案》围绕“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细化了9项措施,并强调部门联动、行业协同和跨区域联动,改变原来由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实施惩戒局面,现在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多领域、多行业共同实施联合惩戒和约束措施,覆盖全省,形成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相关部门将不断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并将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及时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平台,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或惩戒。

建平台、抓代码、强记录
 
  在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和使用上,《方案》要求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信息记录、信用标准规范等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省信用信息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交换共享数量和质量;不断加强部门、地区之间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进一步完善“贵州诚信网”,依法向社会提供各类社会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等。

  目前,贵州省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公共信用信息集中查询服务,并已连接工商、法院、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国地税、烟草等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整合个人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实现信用数据的实时共享交换,累计归集信用信息数据2020余万条,向国家推送信息667万条。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