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海关总署:企业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报关手续

来源: 新华社 2016-05-13 09:25:14

  海关总署网站12日发布的2016年第32号公告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在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后,可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海关注册编码,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手 ...

  海关总署网站12日发布的2016年第32号公告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在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后,可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海关注册编码,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手续。尚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继续使用海关注册编码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陕西启动信用等级管理 羊乳中添牛乳严重失信


中国食品报网 2016-01-09 11:29:33

北京老赖限制消费 坚决对不诚信说“不”


东北新闻网 2016-01-05 11:00:15

湖南推大学生信用档案建设


网络 2015-05-09 18:31:53

海南省居民可上网查个人信用


网络 2014-10-12 23:20:52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