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精神赡养方面重申家庭成员“常回家看看”的规定,并进一步明确,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要“常去院看看”。如果子女等家庭成员拒不探望老人,老人可 ...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精神赡养方面重申家庭成员“常回家看看”的规定,并进一步明确,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要“常去院看看”。如果子女等家庭成员拒不探望老人,老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履行探望的义务,上海的法院也可以根据老年人的起诉,作出相关判决,要求子女回家或者到养老机构探望。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这一生效判决,相关信息将会归入信用平台,对当事人的工作与生活都将带来一定的影响。(4月7日《新闻晨报》)
百善孝为先,一个人如果连生养自己的父母都不愿意孝敬,我们又怎能指望他去关爱别人,奉献自己?孝不仅是家庭幸福美满的基础,更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基石。倘若一个社会孝心缺失,老人得不到子女的关爱,这个社会是病态的,人与人之间是冷漠的,这样的社会怎不令人恐惧?从这个角度来看,孝道的重要性一点也不比诚信等品质弱。既然拖欠水电费、闯红灯等行为能纳入征信系统,为什么就不能让忤逆不孝者信用受损呢?更何况,上海在将不孝行为纳入信用平台时,并非“一触线就惩罚”,而是设立了缓冲余地,即不孝者在被老人告上法庭、法庭作出“履行探望义务”判决后,如果能幡然醒悟,及时悔改,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所有“罪过”将一笔勾销。只有那些无视法院判决、继续不孝者,才会上“黑名单”。这种先竭力教育挽救、迫不得已才将不孝与征信挂钩的做法,可谓仁至义尽。我行我素者尝尝失信的苦头,又有何不可?
信用体系不是“筐”,我们反对那种动不动就将个人私德失范行为纳入征信系统的做法。但让拒不改过的不孝者信用受损,公众肯定举双手欢迎。因为这不仅是在惩罚不孝者,更是引领社会风气,呵护着我们每一个人的权益,毕竟谁都有年老体衰的时候。希望更多的地方能借鉴上海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