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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益慈善组织成立将“零门槛” 定期发黑名单

来源: 2016-02-01 11:03:48

  今后,在合肥成立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将实现“零门槛”。昨日,合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放宽社会组织准入条件,取消了公益慈善类、城 ...

  今后,在合肥成立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将实现“零门槛”。昨日,合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放宽社会组织准入条件,取消了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办资金要求。

  定期发布社会组织“黑名单”

  据介绍,合肥市社会服务“1+4”政策已出台两年多,对推进社会服务领域改革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此轮修订主要针对四个配套政策。

  结合“双创”政策,合肥市还鼓励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社会组织,经民政部门登记后,可向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申请不超过5万元委托贷款支持。鼓励企业和企业家发起设立“企业社会责任联盟”,助力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同时,通过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会组织建设,解决社会服务需求。

  此外,合肥市还将建立社会组织诚信数据库、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定期发布。年检合格、获得评估登记以及服务评估良好的社会组织纳入全市社会组织诚信单位名单。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订还明确取消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办资金要求。

  领军人才团队有望获10万元资助

  在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以3年为周期,引进和培养10名左右社会工作领军人才、50名左右社会工作高级管理人才,分别按照每年10万元/人、2万元/人的标准予以扶持。对引进的领军人才团队、专业社工团队,所带项目成功落地,且实施效果、社会反响良好的,给予每个团队10万元资助。同时,鼓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参与引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的,每成功引进1名给予5万元奖励。

  此外,为鼓励合肥市社会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通过中级和助理水平考试的,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助,并将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合肥市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工作的,自2015年起签满3年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年9000元标准,连续3年给予人员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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