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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工商提醒:您的“诚信业绩单”该刷新了

来源: 2016-01-09 11:31:47

  海口市工商局近日启动2015年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报告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据悉,企业年度报告,也被称为企业的“诚信业绩单”。   根据安排,凡于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

  海口市工商局近日启动2015年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报告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据悉,企业年度报告,也被称为企业的“诚信业绩单”。
  根据安排,凡于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都要参加2015年度报告公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一并参照实行。
  其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登录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网上年报服务”在线填报。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主动公示或不公示年度报告。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应当向其登记的辖区工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海口市民也可关注“海口工商”微信公众号,在“工商资讯”“通知公告”中观看网上年报操作指南视频,然后在“服务在线”“企业年报”中查询、办理相关业务。针对部分市民反映的不熟悉年报系统操作问题,海口工商微信公众号将持续更新“年报服务小贴士”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指南,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宣传年报工作细节要点。工商部门还会在部分企业、个体户密集的创业园区、大型商圈附近开设服务窗口,提供年报服务送上门活动。尽最大可能性避免漏报和误报给市场主体带来损失。
  海口工商方面表示,工商人员不会在年报过程中收取任何费用,市民遇到任何形式的收费或变相收费,都可以向海口市工商局纪检部门反映。
  据了解,“年检改年报”是简政放权的一项重大举措,一经推出获得市场主体积极响应,以海口为例,2013年市场主体年报率为80.94%; 2014年市场主体年报率81.63%,对不按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部门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仅在去年7月14日,海口市工商局局就将未按规定期限内报送2013和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的1.7万家企业、1.6万户个体户和195家农民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随着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逐渐完善,被列入异常名录企业和个体户将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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