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着力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将各类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表彰信息作为诚信信息录入信用档案,要求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 ...
安徽省着力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将各类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表彰信息作为诚信信息录入信用档案,要求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同时鼓励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对守信者给予价格优惠和服务便利。这是安徽构建“信用安徽”采取的系列措施之一。
“信用安徽”的目标是到2020年,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公共信用信息为基础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基本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有效发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显著改善,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信用安徽”建设跃上新台阶。
为此,安徽突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在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同时安徽还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以生产、流通、金融、税务等领域为重点,完善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商务信用氛围和守法经营环境。安徽还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安徽还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与共享。安徽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同时加快建设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安徽同时强化信用信息应用:要求政府部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政府性资金安排、就业服务、评优评先等行政与社会管理事项中,充分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安徽还加快发展信用服务市场,积极培育各类信用服务机构。政府通过公开信用信息、购买信用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应用信用产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式,大力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种形式和业态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市场信誉度较高的信用服务机构创立品牌,发展成为龙头企业,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享受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各项优惠政策。安徽还大力发展信用服务业。支持信用服务产品广泛应用和开发创新。
与此同时,安徽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安徽在建立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同时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制定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综合运用市场性、行政监管性、行业性、司法性、社会性等约束和惩戒手段,对失信主体实行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使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