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旬阳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依法向失信者亮剑说“不”,强化预警提示,实施惩戒联动,狠抓典型曝光,促使了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 ...
近年来,陕西旬阳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依法向失信者亮剑说“不”,强化预警提示,实施惩戒联动,狠抓典型曝光,促使了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社会反响良好,获群众点赞。
据统计,仅2013年以来的两年时间里,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期179人,35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理贷款、信用卡业务53人次,拦截购买列车软卧票95人,拦截购买飞机票27人。今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示范法院”。
据悉,为护航发展大局,彰显诚信正能量,该县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积极探索破解。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原则性规定与中国人民银行旬阳县支行联合制定《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的暂行办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办理贷款和信用卡业务,停止其融资信贷资格等,在失信惩戒领域先行一步。最高院《规定》出台后,及时总结经验,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者进一步采取依法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措施,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网站、微博、电视、张贴布告进行曝光,录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供社会各界查询,有效发挥了惩戒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