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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企业年报制 逾期或信息不实将列入"黑名单"

来源:网络 2015-04-14 10:03:42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限制。
  所有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 均需要及时年报
  据介绍,根据《条例》的规定,履行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对象为在滨州市各级工商局(市场监管局)登记的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含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凡是2014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大类市场主体,均应该在今年6月30日前报送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
  由于《条例》是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还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然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
  同时,截至2014年2月28日,企业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若企业发现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时应当及时更正,但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要在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记录都将同时公示。
  逾期未公示年度报告等四种情形 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致市属企业的一封信
  全市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凡是2014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均需要在今年6月30日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www.sdxy.gov.cn)或“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bzaic.gov.cn)进行2014年度的年报。
  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会被限制,且“黑点”永久无法消除……
  据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出现四种情形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均可通过“公示系统”对企业公示的信息进行查询,这将对企业的信用、信誉产生深远影响。
  到底是哪四种情形呢?首先是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是一定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此之外,当企业信息发生变动时,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也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也均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被列入3年内在补报年报或更正相关信息后可向工商局(市场监管局)书面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但是该信用记录将会保留。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由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而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方式及步骤
  企业不履行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对企业自身发展非常不利。
  企业若想进行年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www.sdxy.gov.cn),也可以通过“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bzaic.gov.cn)(以下称公示系统)进行年报报送和即时信息公示。具体步骤如下:
  (一)身份注册认证。首次进行申报的企业,需进行身份认证注册。登陆系统后,点击页面的“企业公示信息填报”,点击“注册”,在注册页面,输入“企业的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及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进行企业身份注册认证。身份验证通过后,设置登陆密码。
  (二)登陆填报。在“企业用户登录窗口”,输入“企业注册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陆。
  (三)填录年度报告、即时公示信息表。登陆后,企业年报,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即时公示信息,点击“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报”。系统进入相应信息填写界面,企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点击“预览打印”,查看核对所填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即可完成年报报送或即时信息公示。
  (四)年度报告书下载。如果企业需要年度报告书,点击“年度报告书下载”即可。
  企业登陆公示系统,录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与原登记号码不一致时,系统自动提示。企业需要到工商登记窗口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出具载明法定代表人原登记身份证号码及升级后的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加盖企业公章);(2)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手续;(3)法定代表人升级后的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按照公示系统所列内容完整填报、提交后,公示信息即完成,不需要再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报的书面材料,营业执照也无需加盖年报戳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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