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国各级消费者协会与相关部门一起,都会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公布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通过对不诚信商家、不守法企业的曝光,督促企业重视 ...
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国各级消费者协会与相关部门一起,都会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公布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通过对不诚信商家、不守法企业的曝光,督促企业重视消费者权益,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保护工作。
近年来“制假造假”现象严重,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以毒大米、假鸡蛋、三聚氰胺牛奶、地沟油等为例,这些侵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的权益,甚至直接威胁到其生命安全。除了产品信用危机之外,还存在商业信用危机、金融信用危机(比如银行违背承诺的突然“抽贷”)等现象,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还有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有一部分人在名与利的驱使下迷失了自己,考试作弊、文凭造假、欠贷不还、老人倒地不敢扶、病人怕医生医生怕病人等现象比比皆是,失信现象侵蚀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以及人们对社会的信心。
近期微信圈内有一条段子被广为传播,大意是说农民种菜自己不吃因为菜有毒,食品加工者食品不吃因为食品有毒,餐馆老板自家饭菜不吃因为有地沟油,如此等等,虽然说得有些极端,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很多行业、很多领域的失信行为带给群众和社会的很大不安。
面对当前的诚信危机,需要每一个公民的诚信。由此,郑坚江代表建议:将3月15日确定为“诚信日”。
信用的缺失严重制约着法治中国的建设,也阻碍着市场经济的建设。应该以法治中国为契机,让2015年成为诚信建设的“元年”。政府立表率,银行做榜样,企业齐步走,司法作保障,人人来努力,加快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真正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真正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也只有做到了全社会的诚信,市场经济才能正本清源,“法治中国”才有强大的道德支撑。
基于此,本人建议,由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把3月15日确定为“诚信日”,把原来单纯意义上的“消费者保护日”上升到“全民诚信日”,把原来单一意义上的“为消费者做些事”上升到“为全社会树诚信”,通过广泛发动、积极宣传,弘扬表彰守信正能量,揭露鞭挞失信恶行径,引导全社会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正确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使诚实守信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