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4年,成都市已实现连续7年零10个月无重特大事故发生,辖区内各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全部下降。 据 ...
2月9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4年,成都市已实现连续7年零10个月无重特大事故发生,辖区内各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全部下降。
据悉,2014年成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411起,死亡183人,伤344人,直接经济损失3391.74万元。与上一年度同比,减少事故86起,下降17.30%;死亡人数减少96人,下降34.41%;受伤人数减少4人,下降1.1%;直接经济损失减少753.06万元,下降62.5%,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7人,下降65.38%,杜绝了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
2014年,成都全市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均未发生伤亡事故。此外,成都市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均在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以内。确保了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另外,成都市安监局副局长叶永清在成都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都市委、市政府以“党政同责”、“黑名单管理”制度为核心推出一系列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其中,由成都市安监局牵头拟制的《成都市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黑名单”管理制度》)经成都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同意,已于1月29日颁布,将于本月底起实施。
据介绍,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发生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管理的期限分别为二年、三年。纳入“黑名单”的单位和机构将被实施重点监管、政策制约、舆论监督“三重约束”。单位和机构一旦进入“黑名单”,将严格限制相关单位和机构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工程招标和评先评优。对连续2年进入“黑名单”且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将责令停业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