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环保厅起草了一份公开信,发给了我省600多家大中型企业,对排污企业提前进行警示。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还首次就环保监管执法专门下发通知,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 ...
近日,福建省环保厅起草了一份公开信,发给了我省600多家大中型企业,对排污企业提前进行警示。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还首次就环保监管执法专门下发通知,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均提出了要求。并且首次明确,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全社会公开,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此,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任何企业都要遵守环境法规,否则将面临新环保法的严厉处罚。
据悉,上述通知对打击典型环境违法行为提出刚性要求,将依法重拳打击五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包括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要依法严厉处罚。通知首次明确规定,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全社会公开,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四个一律”措施严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另悉,今年国家、省市将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