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恩施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恩施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建工作专班对2013年确定的全州1699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集中考核评定。其中,99家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管理“不达标”,被列入 ...
日前,恩施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恩施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建工作专班对2013年确定的全州1699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集中考核评定。其中,99家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管理“不达标”,被列入“黑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提高重点单位自主管理水平,2013年,恩施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恩施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评定分为达标一级(优秀级)、达标二级(良好级)、达标三级(一般级)和不达标四个等级。
近日,由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重点单位负责人代表、公安消防机构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定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火灾隐患和消防管理两个方面对全州重点单位进行了综合评估,最终确定全州消防安全等级管理“不达标”单位99家:恩施市13家,利川市7家,建始县12家,巴东县5家,宣恩县3家,咸丰县6家,来凤县32家,鹤峰县21家。
对评定的消防安全等级管理“不达标”单位,州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一是要对不达标单位制作“消防安全等级管理不达标”牌匾悬挂于单位醒目位置,督促单位迅速整改存在的有关问题。二是要对不达标单位在各级新闻媒体对单位隐患进行曝光,并将评定结果函告纪检、监察、工商、安监、综治办、文明办及其相关上级主管单位。三是要将不达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集中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单位自主消防安全管理水平。